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111 年度工作重點主要如下:
1. 財務報表
2. 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3.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4.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5.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
6.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7. 法規遵循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等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等。
● 審閱財務報表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 111 年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一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之政策及程序 (包括財務、營運、資訊安全、 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 之有效性,並審查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階層之定期報告。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 委任簽證會計師
審計委員會被賦予監督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所獨立性之職責,以確保財務報表之公正性。一般而言,除了稅務相關服務或特別核准項目外,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提供本公司其他服務,且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所有服務必須經審計委員會之核准。為確保會計師事務所之獨立性,審計委員會就會計師獨立性、專業性及適 任性評估,評估是否為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項目。111 年2月 24日第五屆第十一次審計委員會及同日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趙永祥會計師及邱盟捷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